反间谍安全保密知识系列 (二)

2023-11-01

 

一、间谍组织重点策反的目标

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重点策反的目标,一般是掌握和知悉我国家秘密及重要敏感信息的人群,主要包括:

1.容易接触到国家秘密的公职人员;

    2.军人,特别是退伍军人;

3.科研单位工作人员,特别是国防科研单位工作人员;

4.重要企业员工,特别是军工企业员工;

5.高校师生,特别是留学生。

近年来,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的目标群体逐渐呈年轻化趋势,军事发烧友、年轻网友、高校学生等也成为其重点关注目标。

二、间谍组织常用的招募方法

1.直接式招募。间谍组织在全面了解拟招募对象的性格、习惯、收入、个人和家庭需求等背景情况后,会主动寻找,创造机会接近招募对象,再用金钱利诱、提供工作机会、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业等方式,诱导其合作。

2.渐进式招募。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间谍组织与拟招募对象建立联系后,通过持续的思想交流、感情培养等,使拟招募对象不自觉地成为一名间谍,二是在对象国选择学习成绩等各方面都比较优秀,将来可能在重要敏感行业领域或关键职位工作的年轻人,在高中、大学期间,通过提供资助、协助出国留学等各种手段进行拉拢策反,最终实现招募。

3.被动式招募。间谍组织在对象国也会遇到一些主动投靠的人,对主动投靠者,间谋组织通常都很谨慎,须经过反复考验,确定投靠者忠诚度后,再招募其进入间谍队伍。

三、勾结实施间谍行为

根据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七条,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,是指境内外组织、个人的下列行为:

1.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共同策划或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;

2.接受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的资助或指使,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:

3.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建立联系,取得支持、帮助,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。

 

(摘编自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、金城出版社《间谋就在身边: 全民日常保密防谋须知》等)